房屋安全隱患可以歸納為顯性和隱性兩個部分。即外在的安全隱患可以明顯看得到,同時可以分辨出局部與整體存在安全隱患的表現特征。而內在的安全隱患只有通過房屋檢測鑒定分析才能發覺得到。
(一)外在表現特征
房屋的外在安全隱患表現特征大致有兩種。一是直觀可發現房屋存在明顯的傳力路徑改變、受力裂縫、變形、構造缺陷、結構損傷等可能影響房屋安全的現狀。二是房屋自身不存在安全隱患,但周邊環境存在安全隱患,當外在的安全隱患演變成事故時,會對房屋安全產生直接影響。如密集區周邊危險房屋倒塌時,波及附近房屋;溝壑旁的已有房屋,由于周邊新建房屋對已有房屋產生附加應力或其它原因使土方塌落,造成已有房屋倒塌。
(二)內在表現特征
房屋的內在安全隱患表現特征大致有兩種,一是房屋自身存在的結構體系不完善、平面及立面布局不合理。二是房屋自身存在的剛度、強度、整體性、牢固度、穩定性不足。
(三)局部表現特征
房屋安全隱患的局部表現特征是指房屋某一個或幾個構件,包括結構的某一個部分存在安全隱患,這些安全隱患發展為破壞時,造成房屋局部結構破壞,但不至于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發生危險。如:屋架有安全隱患會影響上部屋面;簡支梁破壞會影響上部樓板;多跨框架的連系梁破損,不致影響整個框架體系破壞等。
(四)整體表現特征
房屋安全隱患的整體表現特征是指房屋結構體系不合理,有一處或多處關鍵點存在安全隱患,安全隱患發展為事故時,其它關聯結構或存在安全隱患的部位隨即發生安全問題,使房屋結構體系發生破壞,嚴重時會造成房屋倒塌。如:老舊房屋結構整體性差,某一處發生事故時,整個房屋就有可能倒塌,或某一存在安全隱患的結構發生破壞時,房屋就有連續倒塌的可能。